怎样才算是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呢,要口头或书面证明么?还有公司每个月工资都是第二个月的25号左右发放,这违法么?并且公司每个月的工资不是全额发清的,每个月扣一部分年底发放,这种做法对吗?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算劳动报酬呢?
公司若有续签劳动合同,则你和公司都会各自有一份纸质劳动合同。
若没有续签,则双方都没。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若在劳动合同已经体现了,则是属于合法合理的。
若劳动合同写的是当月发放工资,而实际是下个月发放工资,这种情况才属于违法。
1、公司没把属于你的那份劳动合同交予你,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在劳动局)投诉。
2、从1月1日起至2月1日,公司应当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若公司提高劳动条件,你不接受,则可辞职。
若公司没提高劳动条件且又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则你可若继续工作,公司应从2月1日起每月支付你双倍工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你若讨要工资不得的,则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3、合同规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则表明公司每月按时发放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故,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如果你主动辞职,则公司在办理离职手续那天应当及时结清工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