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3月7日进的该公司,公司一直没有帮我交养老保险,但是进厂时签有一份自愿不买养老保险协议书,直到2012年11月强制帮我买了,而且2012加班费也没有涨,涨加班费也是在2012年11月开始涨的,现在我辞职了,能有那些补偿金,希望各位大律师,帮忙指点,签的不买养老保险协议有有效力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务纠纷问题。
进厂时签有一份自愿不买养老保险协议书,该协议无效,因为养老保险属于国家强制保险,也就是说,单位必须缴纳,一般个人缴纳百分之八,单位百分之二十。
鉴于此,单位必须补充2012年11月以前2008年3月7日时的年保修费。
2012加班费,加班几小时,你必须弄清楚,而且必须有凭据,因为加班费的计算有区别: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所属辖区的计算。2012年11月,是否符合该辖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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