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鞋厂工人,今年的九月十号进了广州市江高镇的一个厂做到了现在,要过年了,由于家中有果树要管理,现提出辞职(年假前结清工资),但工司用各种理由拒绝,事前是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期限。就是合同中没有写做到什么时候,只是普通劳动合同,请我我该如何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呢,需要怎么做才能不算违约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根据您提出的情况,您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辞职提前30天通知单位,写份书面材料,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取得联系,或者电话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