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1日开始到一家私人企业上班,老班一直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交任何保险,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每月工资是1500的底薪另加提成,有多有少待遇不固定。我于11月31日辞职,请问我可以注册获得哪些赔偿呢,具体怎么操作。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劳动与与企业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企第十条企业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第82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第38条规定,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依据第46条和47条的规定,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鉴于你的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请求: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500*3=4500元;
二、支付期间的加班费(依据不同时间计算加班费)平时加班150%,周未200%,国家法定节日300%;
三、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四、支付半个月本从工资的经济补偿金750元。
需要注意的是你必须提供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是你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你工作期间加班的证据;
社保局未缴费的清单证明。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