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工地上受了伤,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他家里还有两个老人家和一个上小学的儿子在农村,请问他的父母和儿子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吗?如果可以的话,这个供养亲属抚恤金要给到什么时候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的问题。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
停止享受抚恤金的情形有: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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