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建筑工地当保安,做了差不多4个月,一直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且每天工作12小时,节假日没有休息、每周一天都没休息、当然也没补休。现在公司要求我们签订一份假合同应付劳动局,公司说,如果不签就不能签工资单。请问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
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
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
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
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