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去年9月的时候,在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到现在已经1年多了,手臂受了伤,花了一万多元的费用,现在要求赔偿,肯能够得到支持吗,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哪些人可以提起公司认定呢,公司认定的事项是多久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
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呢?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那么,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
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您的情况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部门将不会受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来电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