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工地上干活,被重物砸掉了大脚趾和相并的二脚趾,两个脚趾都截掉了。但公司没买相应保险,也没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呢,该如何次啊能获得相关的赔偿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公司赔偿纠纷的问题。
用人单位应当为你们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来保障你们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你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你说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不要紧,因为只要你们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就可以了。
你的这个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话,那么你可以自己去提工伤认定。
如果你的伤势造成残疾的话,你在治疗基本结束,伤情稳定后,如果向相关专业人员咨询觉得你可能构成伤残的,那么你可以向你们那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你的伤残等级是几级。
到时候你凭借医疗费等票据、伤残等级鉴定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这一块儿的赔偿标准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仍是拒绝赔偿,那么你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义务。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