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了七个月,第七个月还没满吧…但是他只给我六个月的工资,其中没有发放的是四月份的工资,我二月底进入公司的,三月份的和九月份的在十月份发给我了,但是四月份的没发,他说我十月份要再做一个才能给我四月份的工资,原先,工资条三四月份的培训期的工资有备注半年后发,可是他说要在第七个月发放,但是我十月份还没做满…所以不给发,我现在要怎么拿回来我们没有签合同。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资?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辞职工资发放的问题。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时你必须认定你就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才辞职的,这样你还可以诉求以下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包括拖欠的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可以与我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