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些问题不是很清楚想向你了解一下。请问一下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地域管辖权是什么?前段时间我与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所以希望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
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一)一般地域管辖。
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二)特殊地域管辖。
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专属管辖。
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认真为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