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单位做了22年, 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用人单位一种都是与我们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了几次以后我们提出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一直不和我们协商签订。故2010年至现在用人单位都未和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天用人单位要求和我们签合同,我们想请问我们能否要求单位补偿我这4年双倍的工资?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双倍工资的相关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二、因此,你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单位要求给予你双倍工资的。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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