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去年9月份就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公司是以时间来计算工资,有8小时平日工资,加班工资,特勤工资,特勤加班工资。能不能只给每日(除星期六与星期日)的8小时工资,工伤请教有工资吗?如果有工资,工伤期间工资怎么计算呢?
您好,很高兴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工伤期间工资计算的问题。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也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