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7年进入进入现在这个单位,最先与单位签订了2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来到期了又续订了2年期的合同。今年到期单位又要求签订2年期的合同,请问下我连续订立二次劳动合同,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请您尽快回答,非常感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合同的形式;
(三)续订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你连续签订了2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单位与你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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