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做推广宣传的工作的,以前的工作量是一天完成50条的百度问答,要求50条都有品牌词,不能被删,被删了就扣工资。现在又提出加大工作量,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不合法的话我该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公司单方突然提出加大工作量应该怎么办的相关问题。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因此,你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申请仲裁。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