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惠州劳动律师  >  免费劳动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什么叫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咨询时间:2013-02-19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上个星期我们工厂开会的时候说要和全体职工签订一份关于职工工资、福利的集体合同,我们学历都不高,对此都不太了解。请问律师什么是集体合同呢,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

付堃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集体合同的问题。

所谓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企业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2、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

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3、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

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
 

劳动相关咨询

勤勉、尽责、严谨,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劳动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惠州劳动律师推荐

付堃律师
付堃律师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经验丰富。
付堃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纠纷与人事争议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民致富商业街13栋302

惠州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惠州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劳动仲裁律师网上解答劳动争议法律问题,可拨打资深劳动纠纷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专业劳动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