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个人或企业经常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那么借贷就成为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那么究竟该如何签署借款合同?根据最高院的相关数据,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而引起借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借款合同瑕疵,那么签署借款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如何签署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属于典型的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签署借款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借款不得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否则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具体来说,下列情况下借款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2、利息条款要清晰明确。
(1)是否约定利息。譬如说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再譬如,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利率问题。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普遍认为的上36%下24%。
以上就是如何签署借款合同以及签署借款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虽未穷尽所有注意事项,希望对您签署借款合同有所帮助。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请专业律师代理,以便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