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借贷关系的合法性认定 口头利息的有效性认定

借贷关系的合法性认定 口头利息的有效性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43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件事实

原告黄建兵与被告邱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黄建兵诉称,原、被告经朋友介绍相识。2010年12月22日,被告需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20000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后经原告多次催问,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为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邱降无答辩。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为证明被告向其借款20000元的事实,提供了由被告出具的借据予以佐证,且本案借款数额不大,原告主张系现金支付,与民间借贷实际情况并不相悖,可以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出具的借条上未载明利息约定,原告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故视为不支付利息。经原告催告,被告仍未还款,应支付相应的逾期还款利息,因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向被告催问的具体时间,且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表示同意自2014年9月25日开始计算逾期还款利息,故逾期还款利息自原告起诉时即2014年9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予以计算。审理中,被告邱降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视为其放弃庭审质证、辩驳等诉讼权利,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承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邱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建兵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人民币2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阅读上文可知,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现实生活中如遇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期早日解决纠纷。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