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企业家辩护问题,拔打免费企业家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  >  企业家辩护资讯  >  误将毒药当白糖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误将毒药当白糖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483人  作者:马友泉律师  来源:法邦网

误将毒药当白糖致人死亡

甲是某县某乡农民。一天,甲的舅舅乙来到其家,并在其家吃午饭。甲在做饭时,误将砒霜当作白糖。乙吃过饭后,顿觉肚痈难忍,当场倒地身亡。事后查明,乙是因食用砒霜致死亡。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损害后果,但是由于不能预见的意外原因所引起的,即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则不成立犯罪。本案中甲显然不是有意想害死其舅,故排除其故意犯罪的嫌疑。

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犯罪的,应认定为是过失犯罪,须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根据过失心理态度的不同,可以把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构成这种过失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仕会的结果,如果行为人没有能力预见就不能构成此种犯罪过失;其二、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过失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轻率地相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构成此种过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二,行为人轻率地相信能够避免。
该案中甲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甲应该能预见别自己可能会拿错东西,但出于缺乏必要的警惕。误把砒霜当作白糖放入食物中、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应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法律规定对过失犯罪人的处罚,一般都要比故意犯罪轻。因为过失犯罪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谨慎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故意犯罪相比,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明显较小。故本案甲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以上就是误将毒药当白糖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近年来,企业家涉嫌刑案、身陷囹圄的悲剧不断上演。作为专业的企业家辩护律师,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企业家制定针对性的综合辩护策略,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家自由和财产权益。
如果您遇到企业家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企业家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部主任、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曾任职某市人民检察院,查办数起刑民交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6层

企业家辩护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企业家辩护资讯相关文书

法邦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企业家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企业家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