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汁广告尺度大开被指太污

新京报讯,在椰树集团官方网站首页上,记者也看到了椰树牌椰汁宣传图。画面上,一名穿着清凉的丰满女性手举椰树牌椰汁,广告语为“每天一杯、白嫩丰满”。椰树椰汁广告图片和宣传语中明示、暗示的“丰胸”功能遭到营养学专家的质疑。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系主任蒋卓勤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椰汁只是一款饮料,并非保健品,因此没有功能之谈。普通食品却宣传功能,明显涉嫌违规。“即使其申请了保健食品批号,宣传丰胸功能仍然涉嫌违规。目前在我国,保健食品有28个项目,其中并不包括‘丰胸’这一项。”专家直言,一款饮品“能不能丰胸要看它有没有添加激素”,而饮品显然是不能添加激素的。记者致电椰树椰汁客服热线,问及近期广告突出“丰胸”的卖点,是否新产品中添加了与以往不同的成分。客服人员强调:“与以前配方是一样的,并没有新的添加。只是广告的内容有了更新。”
广告宣传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椰树集团这种打情色擦边球的广告,已经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新实施的《广告法》中,明确提出广告应当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内容,需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淫秽、色情等相关内容。“而像椰树集团等企业的低俗广告,属于不符合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及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椰树椰汁的广告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当由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按照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发布“淫秽、色情”等禁止情形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低俗广告炒作营销并未引领椰汁的销售走出低潮,反而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要走出目前的发展困境,不能靠低俗的广告炒作,而是需要着力解决一系列问题,急需在年轻消费群中提升品牌影响力,包括如何把整个品牌活化,如何进行产品创新,渠道巩固,唤起年轻消费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