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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的使用,不属于商标的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563人  作者:北京商标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商标的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中所称是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1.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

(一)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

(二)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等;

(三)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2.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包括;

(一)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或者使用在经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

(二)商标使用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中;

(三)商标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照片等。

3.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

(一)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装饰、招贴、菜单、登记证、价目表、挂号卡、奖券、文具、信笺及其他配套用具用品等;

(二)商标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汇款单据、发票、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三)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二、不属于商标的使用的情形

1.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不视为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2.以下情况视为注册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一)不可抗力;

(二)因国家政策限制停止使用的;

(三)因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的;

(四)其他无法使用的情形。

北京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注销注册商标必须由商标的注册人申请,并且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但是现实中可能还有很多人以为需要缴纳手续费。而一些机构正是利用申请人对此不知情,借代办为由,索取注销商标手续费和服务费。因此,申请人最好在申请之前直接到商标局了解注销程序和注意事项以及所需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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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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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商标从提出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两年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就会审定公告该商标,下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审查的时间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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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商标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商标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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