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在国外一方离婚怎么离
双方都为中国人,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离婚案件怎么办呢?若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已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具体的方式如下:
1、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2)同时,国内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安妮律师建议当事人,最好在起诉状上写清楚已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以便法院尽早开庭,能够迅速、快捷地解决案件。(3)法院开庭后,原告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法院应当事人要求开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程序结束。
2、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证明、在国外的住址,以及相关证据。(2)审查立案后,法院会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之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做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二、将传票送出3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7个月后,再缺席判决。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做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不予处理。
怎样能和外国人离婚
怎样和外国人离婚?涉外离婚如何办理?有哪些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诉讼离婚,都是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的。但是,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