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跃平律师寄语:纵观出事的EB-5项目,很多关于移民风险的揭示更聚焦到移民项目,那么作为一位移民诉讼律师,接下来我会围绕能够找到法院裁定过的判例,为大家揭示真实发生在身边的移民诉讼案例,以案说法,让大家走进移民诉讼,走进移民诉讼律师,了解移民风险,躲避移民陷阱。
【美国EB-5投资移民由来】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1993年,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将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并将“应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之就业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移民诉讼律师谈美国EB-5投资移民风险】
与加拿大投资移民的被动投资性质不同,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资金是主动投资性质,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应注意规避:
第一、看推介方的项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资。
第二、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始运营。投资移民是需要满足雇佣要求的。
第三、看其他融资方的反应。投资移民项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资、政府出资和移民申请人投资以外,一般还有部分银行融资。如果项目能经得起银行审核,获得申请贷款的资格,也能间接证明项目的低风险。
第四、选择实力雄厚及规模较大的项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度等。
第五、要看项目本身是否有稳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潜力和发展全图。比如以出售不动产最终获利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商确保投资人可以通过买卖或其他途径来退出合伙企业制的股份。当这个项目经营业绩不佳时,投资人如何转让股份,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购买。
第六、一定要审查项目计划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润点在哪里,是否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益。该项目至少能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
第七、看项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属于EB-5地区中心项目。如果选定的地区是农村或高失业率目标地区,则应首先获得有关政府文件或证明。其它因素还有诸如要看还款顺序、看基金公司是否为所投项目买保险,保险项目中是不是有涵盖了不可抗力的特别保险,等等。
移民诉讼律师建议:
如果要计算一下全美国EB-5项目的总数,则起码也有上千个。在这众多的EB-5项目中,真正以欺诈为主要意图的项目应该还是少数。
1.对于投资人而言,考察投资项目的优劣和是否存在欺诈,应该详细了解相关的区域中心背景、成功案例等以及考察其项目的投资组成、商业可行性等。
2.同时也应该看到,自从近年来美国证监会强力介入EB-5 的反欺诈调查,几乎所有大型EB-5项目都被证监会置于调查范围之内。
3.证监会的反欺诈监管已经彻底改变了美国EB-5行业以往缺乏有效项目审查的状态,大大震慑了一小部分欺诈项目,为投资人安心大胆进行投资提供了应有的执法保障。
4.美国EB5投资移民有风险,但整个市场日趋走向规范化、监管化以及优胜劣汰,这些趋势对于海外的投资人而言应该是利好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事务部全体移民诉讼律师,期待与各位有意向或正在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的家庭共同交流美国投资移民EB-5的风险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