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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考验期是多长,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怎样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62人  作者:金华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假释的考验期是多长

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考试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怎样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第二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第三种情况: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决定执行的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决定执行的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以上就是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撤销假释的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可以任意行事了。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不能再犯新罪,也不能实施有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否则就会撤销假释。如果您不存在被撤销假释的情形,却被收押的,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解决办法。

金华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缓刑考验期并不代表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是否执行原判,取决于他在考验期的表现,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发现未判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的,期满后原判的刑罚才能不再执行。否则,需根据情况,执行原判决或重新审判。因此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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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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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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