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小学生多次勒索同学,监护人被判承担责任

小学生多次勒索同学,监护人被判承担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38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小学生多次勒索同学

2000年出生的小强与小敏、小丽系小学五年级同班同学。2010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小强多次以威胁方式向小敏、小丽索要钱财,每次索要金额从十几元至几百元不等,小敏、小丽的家长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谈话过程中,小强认可向小敏和小丽两年来勒索钱款9000元。因小强在案发时尚不满14周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未予立案。小敏、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强的监护人杨某赔偿9000元。上述诉讼请求得到一审法院支持。

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认为公安机关调查时小强不满13周岁,其对索要款项的计算并不准确。

监护人被判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民事案件,原告主张杨某承担侵权责任,并非刑事责任,两种责任的证明标准不同。小强的监护人杨某仅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小强索要钱款具体数额的依据不足,但不否认小强向小敏、小丽强行索要钱款的事实。小强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已满12周岁,其陈述内容与其年龄和智力相符。公安机关询问时小强的监护人杨某虽未在场,但公安机关已尽通知义务,杨某已委托其女朋友到场,小强也向公安机关表明杨某的女友系其“母亲”,可以确定小强是在未受到威胁和诱导的情况下作出的陈述,是真实的。结合上述情形,在杨某未能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小强向小敏、小丽索要9000元的事实。二审法院遂驳回杨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