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西瓜被幼女发现
2012年8月31日,罪犯杨雪窜至南雄市邓坊镇赤马村附近偷西瓜时,刚好被该村幼女小英发现,并说他偷西瓜。杨雪听后很生气,便上前对小英拳打脚踢,然后将其箍倒在地上,脱下其的裤子,实施强奸。后因害怕小英将此事告诉他人,杨雪便想把小英弄死。于是就用双手抓住小英的双脚拉下旁边的鱼塘,再用双手掐住小英的脖子并按入水中。后被他人发现,杨雪遂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小英系被他人扼颈合并溺水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将其强奸并杀人灭口获无期徒刑
法院判决认为,罪犯杨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还以暴力手段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是初犯,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韶关市中级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和强奸罪判处杨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雪不服上诉至省高级法院。日前,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