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衡水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夜宿旅馆与隔壁旅客发生性关系,强奸罪如何认定?

夜宿旅馆与隔壁旅客发生性关系,强奸罪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52人  作者:衡水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回顾:夜宿旅馆与隔壁旅客发生性关系

2000年6月25日晚,某国有企业业务员赵某推销产品来到某市,在一旅馆住下后,因路途奔波劳累,即上床入睡,忘记将门锁上。睡后不久,感到身边有人,借着窗外光亮,隐约看到一年轻漂亮的女人闭着眼睛呢喃着用手在他身上抚摸。赵某燥热难熬,便用力将女人抱住,实施了奸淫,后两人便进入梦乡。凌晨时,赵某突然被女人哭骂声惊醒。原来,女人姓李,与丈夫旅行结婚,住在隔壁房间,夜晚出去如厕,迷朦中,摸错门上了赵某的床。事发后,李女与其丈夫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种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主要理由是:赵某睡后不久,对错摸上床的并用手抚摸他的李女进行了奸淫,看起来,李女未有抗拒行为,但从实质上分析是违背了李女真实意志的。在此过程中,赵某虽未对李女使用任何暴力或胁迫手段,但构成强奸罪,客观方面除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其它手段,使妇女不知反抗,进而受到欺骗而同意性交。因此,赵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另一种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主要理由是:赵某在自己所睡的床上奸淫了李女,是因李女错摸上床并主动与他温存的结果,虽然这种温存及发生性关系的对象显属错认,但李女表现形式是自愿的,并且没有任何无力抗拒、不能抗拒、不敢抗拒被强奸的因素在内。因此,赵某的行为尚不构成强奸罪。

律师说法:强奸罪如何认定

赵某的行为性质不宜定强奸罪,其理由是:

赵某看到李女上了他睡的床并对他进行抚摸,便用力将其抱住,实施了奸淫,在此之前,赵某未产生与李女发生性交的主观思想,而是由于李女错摸上床并误认为赵是其丈夫,并对赵进行抚摸,导致赵对其实施了奸淫结果,因此李女对自己被奸淫结果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由于李女的这一过错,使得赵某对其的奸淫,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就已得逞。在此过程中,赵某也并未冒充其丈夫使其受到欺骗而将其骗奸,这和主动冒充其丈夫使女方误认而同意性交可认定构成强奸罪的有关规定有着本质的区别。

当然,赵某与之性交,并非出于李女真实的意志表示。但不管怎样讲,由于赵某在并未冒充其丈夫的情况下,李女将赵某误认自己的丈夫而与其性交,这一客观事实即已改变了赵某强奸的本质属性。

综上所述,赵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当然,赵某乘机奸淫李女属道德极其败坏行为,已构成一般违法,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衡水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衡水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7层718

刑事相关咨询

衡水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衡水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