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孝父亲杀其一家四口
2005年,朱敬四将位于凤台县马店村北街的房子分给其长子一家居住。2008年,朱敬四将位于马店村南街的房子给次子朱根夫妻居住,并与其同住。朱根认为朱敬四偏心,送给其兄的房屋价值明显高于送给自己的房屋价值,因此心生怨恨,并与朱敬四多次发生争吵。2010年初,经村干部等人调解,其兄付给朱根6万元作为补偿,并将由朱敬四夫妇、其兄弟两人共有的四分土地给朱根。之后,朱根就不让父母与其同住,朱敬四夫妇不得已离开家乡前往江苏省张家港市打工。不久,朱根得知6万元是由朱敬四所出,对朱敬四更为不满,父子间矛盾日益加深。2012年,朱敬四两次回凤台县朱马店镇办事,均遭到朱根持械追赶打骂。朱敬四由于惧怕而不敢回家,遂产生行凶报复朱根的念头。
2013年2月25日,朱敬四夫妇从张家港市回到凤台县,住在某旅社内。3月8日,朱敬四让妻子回娘家后,先后购买了尖刀、钢管、三环锁等作案工具。3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朱敬四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并购买竹梯后乘坐出租车到朱马店镇东大街躲藏。当晚10时许,朱敬四用梯子翻入朱根家北边邻居家躲藏。直至3月11日凌晨2时30分,朱敬四使用梯子翻入朱根家院内,进入卧室后使用钢管、尖刀等将朱根、儿媳陈某杀害后,又将其孙子小洋(3岁)掐死,将小浩(1岁)踩踏致死。随后,朱敬四出门将钢管等作案工具扔掉,又返回朱根家,将朱根的手机拿走,并将事先写好的遗书放在桌子上,用自带的锁将朱根家的大门锁上逃跑。3月14日,公安机关在安徽省利辛县将朱敬四抓获。
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敬四不能正确处理父子矛盾,为泄愤报复,造成朱根一家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法院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案件起因是因家庭矛盾激化、朱根存在明显过错的辩护意见,但同时认为,被告人朱敬四报复杀死儿子、儿媳后,竟凶狠地杀害幼年无辜的两个孙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遂依法判处朱敬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