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江西少女再成“性奴” 张姓男子该担何责

江西少女再成“性奴” 张姓男子该担何责

此文章帮助了212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江西少女再成“性奴”

近日,温州永嘉县的公安局民警在一装有铁笼的出租房内解救出一名女子,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讯问,张某交代了其非法拘禁并强奸该女子的犯罪事实。据女子家属称,该女子姓吴,19岁,江西人,患有精神病,不会说话,于十多日前走丢。

经讯问,张某交代了其非法拘禁并强奸该女子的犯罪事实。

据女子家属称,该女子姓吴,19岁,江西人,患有精神病,不会说话,于十多日前走丢。

患有精神病的妙龄女一旦在外走失,当遇到不法之人,后果那简直无法想象。日前,在温州永嘉县发生一件“少女关铁笼成性奴”的事情,当地警方接获线报瞬速出动警力将嫌疑人捉获。

张姓男子该担何责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身体有残疾的年轻女子多家关注,本案中的张某非法拘禁并强奸吴姓女子的行为严重的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当然,张某非法拘禁吴姓女子的行为同样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非法拘禁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张某涉嫌违反我国的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