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葛荟婕据传涉嫌吸毒
据知情人透露,葛荟婕到派出所后进行了例行尿检,发现其尿检呈阳性,涉嫌吸毒。葛荟婕对吸毒也供认不讳,随后被行政拘留。
葛荟婕为中国超模,曾获2002年纳爱斯杯十佳模特称号和2004年法国皮尔·卡丹国际模特大赛亚军。葛荟婕是歌手汪峰的前妻,二人育有一女。
25日下午,记者证实,歌手汪峰前妻、中国超模葛荟婕日前在某医院就医时涉嫌寻衅滋事,医院报警后,葛荟婕被检出涉嫌吸毒,被行政拘留多日。
随后媒体联系采访葛荟婕经纪人,却得到了两种不同的回复:他首先表示该新闻是不实消息,并表示不会发声明,清者自清,且透露葛荟婕前不久出剧组后因胆囊炎一直在医院做调养和检查。
二、吸毒构成刑事犯罪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被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责任,不是刑事责任,有别于劳改。
《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但是如果吸毒者持有的数量过多,像冰毒或海洛因十克以上,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毒品数量未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最低标准的,不定罪处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数量最低标准,构成犯罪的,托购者、代购者均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不定罪处罚;查获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以其实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定罪处罚。
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