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缉枪治爆
北青网讯:9月26日上午,云南曲靖市公安局在马龙附近的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举行集中销毁活动,对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来曲靖全市收缴的枪支和近年来收缴的报废、超配、涉案枪支集中销毁。现场各类枪支1108支、各类子弹6015余发、管制刀具2872把、炸药6.8万余公斤、雷管10万余枚、索类爆炸物品3.9万余米,都被送进上千度的高温熔炉,瞬间化为红红的铁水。据介绍,2016年以来,曲靖全市公安机关共查获涉枪涉爆案件1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人,收缴各类枪支785支、各类子弹2.6万余发、炸药2.9万余公斤,雷管9.3万余枚等,有力打击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不查处,不收缴,将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我国法律也对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
私藏枪支弹药如何处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其次,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最后,由于实际生活的特殊需要,在我国某些地区某些人还是持有枪支的,像猎枪等。通常情况下,这种枪支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由于该罪名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对于没有备案的枪支,即使在持有期间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应该也会判刑,但不会判重。如果持有者能够做到主动上交,可按情节从轻处理。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法律上关于私藏枪支行为的处罚,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