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连遭8次别车,前车车主送进监狱
据钱江晚报悉,男子连遭8次别车,写信将前车车主送进监狱。一段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2015年12月的一天,在车流密集的高速路上,车主杨先生被一辆丰田车,疯狂别了8次!最严重的一次,杨先生的急刹车让后座的幼子摔了下来,孩子的哭声和妻子的焦躁哀求,使气氛紧张了起来,杨先生一怒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一开始丰田车主周辰(化名)还不承认自己是在别车,而是因为前方有强光刺眼,于是多次变换车道。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在两车相遇之前,监控录像拍下了周辰,当时他已经佩戴了墨镜!在2016年2月的第二次讯问时,周辰终于承认了自己当时的行为,是“路怒”之下报复对方,采取的别车行为。警方认为视频中周辰的驾驶行为已经符合追逐竞驶行为(包括阻拦、穿插,影响他人正常行车)的特征了,并且情节特别恶劣,周辰已经被提起公诉,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二、“路怒”报复获刑
周辰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