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头部被插匕首
10月4日下午,连云港市灌南县城烈士陵园广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几名青年在打架过程中,其中一名男子头部被一把匕首扎中,事发后,现场围观群众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男子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涉嫌故意伤害的孙某洲也被警方控制。据灌南县警方通报,10月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洲在灌南县烈士陵园广场玩耍时被管某峰等人无辜殴打,后孙某洲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管某峰头部扔去,匕首刺入管某峰右头部。现管某峰正在灌南县医院抢救,犯罪嫌疑人孙某洲已被灌南县公安局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刑法》规定了除了故意杀人罪外最为严重的侵犯人身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在客观上,行为人要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孙某用匕首刺管某的行为,虽事出有因,但其在主体上已满16周岁,主观上有较为明显的故意伤害行为,客观上实施了用匕首刺他人头部的行为,严重地威海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具体量刑还要看管某的伤势情况、事情的起因、孙某的悔罪态度等细节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