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骗入传销组织
9月1日,在广东东莞的何先生在江西赣县约见女网友时被骗进当地一传销组织,期间遭遇殴打,手机、钱包等物品被抢走后,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逼问银行卡、支付宝的密码,并被要求打电话向朋友借钱。被困9日后,在传销人员带他外出期间,伺机求路人帮忙报警,最终得以逃脱。目前,何先生已向赣县警方报案。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的处罚
非法传销在英美等国家一般称之为“金字塔销售术”,日本则称之为“老鼠会”或“多层次营销法”。非法传销与正当的多层次直销存在着明显区别。正当的多层次直销,其经营目标是提高商品的销售量,参加人的报酬主要来自销售商品的业绩。然而,非法传销重视的不是销售,而是以销售为幌子,暴利为诱饵,疯狂地拉人入会,用新人的入门费来供给先加入成员,从中渔利。而且非法传销所传销的商品大多都无消费价值或相当价值,因此,非法传销已经不具备市场经济的功能。
传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传入我国后,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肆进行非法敛财活动,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已成为目前我国社会一个久治不愈的“毒瘤”。
为此,《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大、危害面广,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