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招"英雄"合杀前女友
一对曾经相爱的恋人会以怎样的方式分道扬镳?两个穷途末路的赌徒会犯下怎样的滔天罪行?12日,济南中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抢劫案,给出了一个常人不敢想象的答案。山东小伙宋炎焱沉迷网上博彩,同居女友魏冉冉因此移情别恋,宋炎焱心生怨恨,在百度贴吧发“英雄帖”,招来因赌债被追杀的湖北小伙彭彬彬,共同将魏冉冉残忍杀害,埋尸黄河岸边。
作案时两人一拍即合,短短5天之内迅速成为残忍的凶杀“合伙人”,但归案后很快就开始互相推责,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囚徒困境”。
在12日庭审中,两名案犯和辩护人“撕”得异常激烈。宋炎焱辩称,自己虽然对魏冉冉另寻新欢生气,但心情平复后并不想杀她。在彭彬彬来济前,他曾告诉彭,自己最近几天有事,不要来了。彭到济南后,他也曾跟彭说,给他2000块钱,让他玩几天就走。巧合的是,恰好碰上魏冉冉那天回来,争吵之中彭问他要不要动手,他摇了摇头,但是当彭持刀刺向魏时,一下激起他的杀人欲望,所以才共同作案。
但是,彭彬彬却是另一套说辞。彭辩称,当天宋告诉他魏冉冉以后不会再到出租屋,这是最后的机会了,而且他是在得到宋的点头允许之后,才持刀刺向被害人的。
关于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对此,法学家指导案例网中所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对此有很直观的解释。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