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请丈夫再娶一个
妻子请丈夫再娶一个,照顾孩子和满足丈夫性需求。据外媒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位名叫DeAnna Rivas的女子恳请丈夫Manny Rivas接受一位女士进入他们的婚姻,帮助她照顾孩子,并满足丈夫的性需求。于是,27岁的Deanna与28岁的Manny,共同与20岁的Melissa James订婚。三人一同住在佛罗里达州劳德代尔堡,并共享一张特大卧床。此前,Deanna与Manny共同育有两名小孩,分别是7岁的Vaneza与4岁的Gabriel。他们计划,当其他二人出门工作时,Melissa James可以帮忙照顾两人的孩子。这对夫妻还坚持,Melissa就如同孩子的母亲一样。尽管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并不承认此种婚姻形式,但三人还是计划将来生活在一起。
重婚罪的法律规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由于重婚行为导致离婚的,重婚一方还应根据无过错一方的请求进行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