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朋友600万被取保候审
据中国新闻网讯,女子以合伙入股iPhone代工厂为由,多次诈骗朋友共计600余万元。记者17日从重庆荣昌区公安局获悉,该女子因尚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
警方介绍称,荣昌市民白某2009年认识了李某,李某自称从事金融投资,曾在40多天内赚了近8万元。白某信以为真,随后被李某先后以家人生病、投资服装厂为由骗走近200余万元。2012年,李某再次找到白某,谎称在广东有个iPhone代工厂项目,需要500万投资,并称利润较高,以白某先前支付的100万作为资本入股iPhone代工厂。
2012年至2016年间,李某又以工厂搬迁至美国,项目资金不足为由先后骗走白某400余万元。李某承诺,按照每季度百分之二十的分红给白某。然而,白某没有想到的是,当他累计投资达到600万时,李某却携款人间蒸发。
2016年4月,白某向荣昌警方报案后,荣昌区公安局立即立案进行侦查。8月18日,荣昌警方在广州警方协助下将李某抓获,李某对其以合伙入股iPhone代工厂为由,诈骗朋友6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其尚在哺乳期内,警方对李某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