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妇女侵犯的是妇女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一类犯罪。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如何定罪、如何处罚?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一起来探讨。
人大代表当众猥亵深圳女子
深圳张小姐凌晨时分从COCOPARK一间酒吧出来后走在回家路上,被一名男子当众猥亵。据福田警方介绍,男子为吉林省吉林市区级人大代表,事发后,男子辞去了人大代表身份。日前,该男子因猥亵他人被福田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张小姐说,今年9月1日凌晨3时许,其和几个朋友从COCOPARK一个酒吧喝酒出来,从通道内往前走,准备打车回家,快到路边的时候,自己和一名女性朋友两人走在一起,表妹和男朋友两个人走在一起,4个人并排走。张小姐回忆称,当时他们边走边聊天,正在走着,突然后面有一名男子冲上来,像是要往自己身上扑的感觉,“手使劲抓,还用手撩我的裙子,把手伸进去,身上还有他指甲的划痕。”
据张小姐介绍,此时,附近的协警看到了现场的混乱情况,就要求大家到派出所处理,男子还是不肯下车,自己有朋友拦住不让他走,由于自己反映该男子对自己有非礼行为,后来民警就把该男子带到警车上,一起到了福田派出所。
张小姐介绍,到了派出所之后,自己就做了笔录,同行的几个朋友也做了笔录,该男子也做了笔录,“男子在派出所仍然表现的很嚣张,有吹口哨,挤眉弄眼的,翘着二郎腿,当民警询问他的身份时,男子表示自己是吉林省的人大代表。”
强制猥亵如何定罪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主体方面,猥亵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猥亵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猥亵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猥亵罪的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刑法》规定,对于猥亵罪应当这样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邦网提醒大家,如果在生活中遭遇到猥亵、性骚扰此类事件,切不可忍气吞声,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一定要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并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以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