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夫一妻制的今天,不少男性羡慕古代三妻四妾的日子,但需要注意的是,羡慕归羡慕,当一名男性同时和两名济以上女性结婚的话,他可能构成了重婚罪。什么重婚罪,应该如何处罚,我们一起来学习。
男子重婚网晒结婚照被捕
据英国《每日邮报》10月17日报道,一名男子先后与两名女子结婚,竟然还把第二次结婚的照片晒到了“脸谱”网上,结果被他的“前妻”发现。最终。该男子因重婚罪被捕。
据报道,该男子名叫艾德里安(Adrian),是一名潜水教练。当他尚与前任妻子利兹(Liz)维持婚姻关系时,他已和第三任新欢海莉(Hayley)在墨西哥秘密度起了蜜月。在艾德里安入狱期间,他经受了严重的打击,精神抑郁。18周刑满释放回到家后,被妻子赶出家门,与他的母亲断绝关系,并离家出走。
2016年3月28日,传出艾德里安自杀死亡的消息,经过尸检鉴定后,验尸官断定艾德里安是由于精神抑郁而自杀。据悉,由于艾德里安在精神上遭受打击,所以出狱后被送到心理健康医院特别护理3天,最后因大量服用药物而自杀身亡。
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