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掩护小孩偷走30余部手机
据新华网讯,三孕妇掩护5岁男孩偷手机。9月30日12时许,三名孕妇携一名5岁左右小男孩进入万联华联商场,三名孕妇假装在店内挑选物品分散店员注意力,小男孩趁店员繁忙之机,将事主放置在柜台的iphone6s手机偷走。
经民警调查发现,今年7月至9月间,在多处繁华商场内发生了作案手法相似的案件,通过调取影像资料,民警发现了那名5岁小男孩的行踪,嫌疑人每次作案都变化着装,且每次小男孩随同的大人都有变化,此外民警还发现有其他儿童参与作案。
经过调查,民警确认该团伙每天外出作案的有6名怀孕的妇女,分两个组,两名小孩则由专人看管,每天出去作案前,看管男子都会将小孩送到妇女手里,之后由他们带着小孩到北京各繁华商场行窃,在行窃完后,他们会来到大兴金星村的一棋牌室内聚集,将偷来的赃物进行分配和销赃,并将小孩交还给看管的男子。办案民警表示:“可以看出该团伙分工明确,作案专业,既有专门负责看管儿童的,还有专门带领儿童实施盗窃,并为其掩护的,又有专门负责销赃的。”
10月15日9时许,民警在金星村的一棋牌室内,将该犯罪团伙控制,现场抓获涉案人员10人,以及3名未成年儿童,现场起获涉案手机30余部。
经审查,该犯罪团伙先后唆使未成年子女流窜朝阳、海淀、丰台等地实施盗窃数十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陈某、孟某等七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三名儿童中有两名被亲属接走,另一名未找到亲属的被送往儿童救助站点妥善安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二、盗窃罪如何量刑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2.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