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学生为女友争奖学金斗殴
微博网友@长沙校园10月20日晚发帖称,20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食堂门口发生学生斗殴事件,一名男生捅了另一名男生,起因疑是双方为了帮各自的女友争奖学金。两名涉事女生均是该校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两人因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排名问题发生纠纷,从而引发双方的男朋友斗殴。肢体冲突中,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的男生认为自己“吃亏了”,于是拿出身上的裁纸刀,捅了对方两下。目前,被捅伤的男生已被送往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学校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持刀伤人会被处以何种刑罚
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受刑法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与一般殴打的界限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