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借据变白纸
从2013年起,阮先生陆续借给朋友茹某12万元。2014年,茹某向阮先生出具了一份借条,确认借款事实。自此以后,阮先生向茹某多次催款,茹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
去年5月20日,茹某主动联系阮先生,约定见面处理借款事宜。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茹某先归还了一万现金,并要求重写借条。阮先生没有多想,当即将原先的借条交还,茹某则拿出自带的笔重写了一张借条,按好手印。写完后,茹某随手将笔扔在地上,很快离开现场。
茹某离开后,阮先生才发现借据上面的字是蓝色笔迹,他有些不放心,所以打电话给茹某,谁知茹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各种理由推辞,就是不愿意回来。当时已经是晚上,阮先生借着路灯细看借条,却发现借条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但他此时联系茹某,对方仍然找借口拒绝重写借条。
阮先生着急,趁着借条上的笔迹还未完全消退,他急忙找了熟人作证,并去复印店复印了一份借据。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阮先生终于拨通了茹某的电话,没想到茹某在电话里很嚣张:“不会留把柄给你了,你也闹不成,让我再写借条是不可能的。”而此时,借据上只剩下几个空空的指印。之后,阮先生一纸诉状将茹某告上法庭。
法院技术科工作人员介绍,茹某写的字据之所以消失,应当是他使用了消字笔。消字笔又名自动褪色笔,外观与普通的签字笔没有差异,写出来的字迹也与普通签字笔没有差别,但是由于消字笔采用了特殊墨水,因材质、温度、湿度、书写速度等差异,书写过的内容会在30分钟至2日内自然消失。
诈骗罪判多少年
由于诈骗罪属于经济类犯罪,其定罪量刑标准主要以犯罪所涉金额进行判断,具体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状况。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诈骗罪涉及刑事犯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