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长拥380套房
据新京报报道,举报信称,2014年,徐林保与女婿龙跃武以合作做生意以及联合开发项目为由,先后向多人借款上亿元,并将所借钱转账到江西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江西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毛某。10月20日,毛某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她和徐林保为夫妻关系。
举报人称,徐林保和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龙跃武有密切的资金往来。从2015年7月开始,债主们联系不上龙跃武,从而转向徐林保追债,但遭其拒绝。于是,他们在网上实名举报徐林保。
举报人提供了两份关于徐林保及其家人名下的房产信息表,并举报称,徐和妻子毛某、儿子、女儿名下共有185套房,已经办理房产证,另外200多套房,有购房合同。其中一份信息表显示,登记在徐本人和其家人的房产共116套,面积共7636.08平方米,其中大多数为商铺。
另外,举报人还提供了另一份房产信息表,除去与上述信息表重合的房产信息外,这份表格还列出了徐及其家人名下还有多套房产,总面积共2646.04平方米。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交通工具、存款等,名义上是属于别人实质是行为人的财产,应当属于行为人拥有的财产。这里的支出,是指行为人已经对外支付的款物,包括赠与他人的款物。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而且行为人不能说明、司法机关又不能查明其来源的即可。也就是说,行为人拥有的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既可能是来自于贪污、受贿,也可能是来自于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等行为,这些都不影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和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