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珠海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高考志愿篡改案判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

高考志愿篡改案判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312人  作者:珠海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高考志愿篡改案判

据齐鲁网报道,25日下午15时,菏泽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被告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10月17日,单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因为嫉妒, 本应坐在大学课堂上的单县一中毕业生陈某,却因涉嫌篡改同班四名同学的高考志愿,坐在了被告席上。

庭审期间,被告方没有在篡改志愿事实方面做过多申辩,而是将重点放在了悔过以及争取宽大处理上。

据小田的姑姑说,被告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陈某所在村庄的联名证明信,证明“陈某没有前科,尊老爱幼……”

庭审结尾,陈某也念了一份他自己写的悔过书。大体的意思就是承认所犯的错误,希望再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但是,对于这些,被篡改志愿的考生和家长们却表示不接受。因为他们并没有看到陈某真心悔过,以及他的父母对孩子所犯错误而该有的歉意。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珠海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珠海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珠海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珠海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