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姐弟俩入室抢劫被抓
北青网讯,2016年8月2日下午,家住南翔的钱女士刚洗完澡准备出门,在二楼卧室听到外面有响动,以为是钟点工提早过来了,就叫了一声。可是听到她呼唤后,走进卧室的并不是钟点工阿姨,而是两个拿着小刀的蒙面人,是代号为“女一号”和“男二号”两名劫匪。直到三点半钟点工阿姨来,劫匪悄悄退到卧室,威胁钱女士支走来人。于是钱女士隔着房门让阿姨出去买菜。阿姨走后不久,劫匪就离开了现场。确认劫匪离开,钱女士才冲出去借了手机电话报警。接到报案,警方迅速调取案发前后周边路面监控,一对河南来沪务工的姐弟进入民警视线,锁定嫌疑人当晚,民警在其租住地实施抓捕,这对亡命姐弟,终于落网。目前两人已经被嘉定检察院正式批捕。
入室抢劫如何定罪量刑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此外,犯罪情节、作案动机、自首、立功等也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属于入户抢劫,性质恶劣,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