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盖治病被子被熏晕
据(北青网)讯,根据福州晚报报道,近日,连江县上百老人在一个床上用品展销会上购买了号称有治病功效的被子,总金额达20多万元。可老人们使用后却发现被子不仅发臭,还会让人不适。大家想退被子时却发现,商家已失踪。
举办床上用品展销会的龙之湾大酒楼的大堂经理告诉记者,有人向酒店租了3天(18日到20日)的场地举行床上用品展销会,目前酒楼只有当时租场地者留的一个电话号码和银行卡刷卡信息,这些信息已经都交给警察了。
二、上百老人被骗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敖江所的所长林楷对记者表示,目前被骗的老人众多,涉及的金额达20多万元。他们在接到举报后前往酒楼了解情况,但受到了商家信息不全和调查手段的限制,目前连江县城关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三、如何立案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各地关于诈骗罪的所涉及数额规定不同:
1、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2、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