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被关9年后真凶获刑
澎湃新闻讯,1992年,张玉玺卷入一起邻里斗殴纠纷,对方一人死亡,他随后被抓。5年后,夏邑县法院认定他同他的堂兄弟等人将受害人棍棒打死,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张雨玺不服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就在二审判决作出半个月前的1997年10月12日,潜逃浙江海宁近5年的张胜利、张叶被夏邑县公安局刑拘,2000年4月20日,二人被逮捕。2001年6月7日,夏邑县检察院对张胜利、张叶二人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在上述殴斗事件中,张胜利持木棒猛击张超明头部,致张超明当即倒地错迷,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系轻伤,二人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故意伤害罪。随后,已遭羁押9年的张玉玺被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张玉玺的案子再无人过问,他后来带着妻儿远走海南十余年,在建筑工地打工,在海南的时候他还尝试找律师帮忙解决案件问题,但最终无果,2015年回到了郑州。
申请国家赔偿遭拖延
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和2012年修正后的现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201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将七种“疑罪从挂”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情形,明确 “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之后陆续有河南高炎龙、山东杜勇等被“疑罪从挂”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新闻报道。张玉玺觉得自己的遭遇和高炎龙等人十分相似,均是被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多年无进展。张玉玺于是向夏邑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提出136万余元的赔偿请求。夏邑县法院出具的诉讼材料清单显示,2016年6月17日,夏邑县法院收到张玉玺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等。11月2日,夏邑县法院政治处司姓主任告诉澎湃新闻,他从法院立案系统中查询到,张玉玺的国家赔偿申请已于7月份立案,对于为何4个月过后为何法院仍未作出赔偿决定,他表示不清楚,需联系承办法官。此外对于案件为何15年没有进展,他也表示不知情。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夏邑县法院在张玉玺国家赔偿申请案中已经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定罪,量刑,宣判,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每一步都应严格谨慎,细致认真,然而夏邑县法院却在审理、定罪、重审及赔偿环节屡屡出错,实在令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