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提分手心生不平抢劫前女友
环球网讯,10月14日0时54分,开发区某医院李女士向警方报案,其于0时30分左右下班,在烟台开发区某小区门前停放电动车的车棚赶车时,一名男子手持编织袋欲从其身后将其头部蒙住,被她发现后,该男子将其推到在地,用手将她的嘴部捂住,抢走一部手机及若干现金后逃离现场,手机在逃跑过程中滑落,被她拾回。福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现场遗留一把剪刀和编织袋。民警以该时间段为中心扩大时间范围进行审查,发现23时许嫌疑人第一次出现在监控范围,后监控画面消失。附近监控画面显示,嫌疑人开始并没有戴头套,实施抢劫前才将头套戴上,只露出了两个眼睛。民警对附近“天网”探头进行排查,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在现场附近出现的一辆出租车非常可疑,乘车人下车后就前往案发现场方向,并在前方探头未发现该人员踪迹,所以嫌疑逐步增加。综合已经掌握的信息,民警可以确定,嫌疑人对作案地点和受害人非常熟悉。通过体貌分析,小李的前男友王某进入了警方视野。后经民警深入侦查发现,嫌疑人近期正在招聘加油站员工。民警伪装成应聘人员约嫌疑人在莱山区某加油站见面,最终将其抓获。
抢劫罪如何定罪量刑
王某交代,前女友提出分手后心里不平,想从李某处抢回花在其身上的钱,于是产生抢劫的念头。准备就绪后,发现附近有监控探头,于是用剪子将两个探头的线路剪断,后发现附近监控太多,安全起见脱下内裤当做头套蒙在头上,并用剪子抠了两个洞露出眼睛。目前王某已经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