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军官行骗6800余万元 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新华网讯,11月6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诈骗案,被告人叶某兴假冒军官,以能够帮助他人低价购车等为名,先后骗取30余名受害者6800余万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2013年以来,叶某兴虚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营营长的军人身份作掩饰,以高价买进车辆低价卖出为诱饵,谎称能低价购买到海关处理的罚没车辆等物品,骗取陈某某、叶某、陆某等人订购车辆等物品的款项共计6577.75万元。
其中,不少受害者被骗款项超过百万元。如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叶某兴多次收取叶某的订购车辆、手机等物品的款项,并承诺按期交付车辆、手机等物品,但至今只交付部分车辆,尚有2000余万元未归还。
法院还审理查明,2013年3月17日,叶某兴虚构军人身份,假冒某部队政治部的名义跟陈某签订合同,骗取陈某押金10万元。2014年7月份左右,叶某兴以提供虚假军事项目合同为手段骗取王某的投资款187万元。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其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处,以诈骗罪判处叶某兴无期徒刑,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其退赔相关受害者被骗取的钱财。
以案说法:
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
数罪并罚如何计算刑期?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