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工妹轻信摩的司机遭奸杀
根据参考消息报道,2015年7月,湖南女子小雨来到武汉,她和男友阿强及另一对情侣在单位附近合租一套两室一厅。
案发前一晚中午12点,阿强打电话询问女友行踪,小雨说“自己在外面,等一下就回”,他便回房补觉。晚上8点,小雨依然没回,再打电话,手机已关机。阿强不停地通过手机、微信、QQ等方式联系小雨,都没有回音。第二天下午2点,他委婉地通知了小雨的父母,并到派出所报案。
9月2日,确认小雨遇害后,警方根据阿强等人的描述,调取了沿途监控录像。证据显示,失踪当天,小雨曾到工业园三家公司求职,沿途乘坐的正是同一辆红色三轮车。经过排查,警方锁定车主“阮某”为头号嫌疑对象。
9月4日下午“阮某”在武汉市汉南区月亮湾路被长航武汉分局抓获。经审讯,“阮某”对自己强奸、杀害小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带着警察到自己作案、抛尸、丢弃证物的现场一一指认。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另一宗发生在广州番禺且已尘封六年的强奸、杀人未遂案件再度浮出水面。原来,“阮某”实为吴某,初中文化程度,现年48岁,已婚,育有两女,湖北麻城人。2010年他从广州潜逃至武汉,之后隐姓埋名在汉南打零工正是为了躲避昔日罪责。
二、奸杀凶手处死刑么
强奸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检察官郑重提醒,“年轻女性要提高自己对危险的预知和反应能力,坚持不和陌生男子独处一室、不轻易接受陌生人的恩惠,让图谋不轨者无机可乘!如果不幸面对性侵无法逃脱,要牢记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切忌像小雨一样激怒对方,可先假意顺从,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然后有效地保存、收集证据,在确保安全之后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