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购“退款”诈骗,卡上20万元被划走
中青在线郑州11月10日消息,“双十一”临近,犯罪分子也盯上网购人群,发明了各种骗术。“根据郑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调查发现,针对网络购物群体,最主要的方式是冒充电商平台客服,以购物者的订单出现问题或者商品质量有问题为由,实施诈骗。”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反诈骗民警朱泰隆介绍说。
11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发布了一起网购诈骗案例,河南某高校一女大学生网购时遭遇诈骗,银行卡上20万元被划走。
2016年5月,河南某高校女大学生张婷(化名),在聚美优品上购买了一个厨房多功能器。
第二天下午,张婷接到一个显示为广东号码的电话,对方自称是聚美优品客服人员,直呼张婷的名字,并向她核实了网购时所在商铺的信息,称由于系统原因,张婷购买的物品订单失效,需要办理退款。对方通过短信发送给张婷一个网址链接,要求她通过这个网址,在打开的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卡账号、密码。因为这名“客服”能够准确说出自己的购物详情,张婷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登陆网站填写了个人信息。张婷购物时用了家人的银行卡,按照“客服”要求操作后,家人手机上收到4条银行客服号码发来的验证码。“客服”称退款操作需要,又要走了验证码。操作完毕,张婷发现家人手机上收到银行短信提醒,这张银行卡刚刚被分四次转走总计20万元人民币。
意识到被骗了,张婷向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案侦大队报警。尽管民警迅速联系郑州市反诈骗中心,对诈骗分子的作案银行账号进行紧急止付,但是由于张婷报警时距离诈骗分子转账已经间隔近4个小时,诈骗分子早已将赃款转移,张婷卡内的20万现金没能成功追回。
法律观点:
常见的6大网购欺诈手段:
1.以虚假网购信息诱人汇款。
2.以便宜货为诱饵实施诈骗。
3.“网上购物金卡”的骗局。
4.利用QQ实施诈骗。
5.克隆著名网站实施诈骗。
6.拟制虚假中奖消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